合同仲裁后可起诉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7-30

  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那么必须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如果要选用仲裁,当事人必须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那么合同仲裁后还能起诉吗,下面小编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一)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二)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四)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五)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著作权与商标许可证使用合同纠纷、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纠纷等。

  (六)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中的其他合同纠纷。

  (七)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包括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海上拖船、海上保险合同等纠纷。

  (八)民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个人合伙等纠纷,财产侵权及其他非合同纠纷。

  二、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期限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即仲裁时效。根据《仲裁法》第74条之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与特殊仲裁时效。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2年;但是,从财产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仲裁时效。

  三、合同仲裁后还能起诉吗

  (一)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五)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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