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31

  有的人虽然没有购房资格,但还是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购房合同的效力就会受影响。但其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没有购房资格还购房是违反了当地的限购令,但却不能视为对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所以购房合同不能因此认定为无效。

  一、没有真正取得购房资格前,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

  答案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这条合同法的规定讲的是,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无效,但是国务院的“限购令”和各地的地方政令,都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文件,并非国家的法律也就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法定程序制定),所以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二)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三)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包括如有其他告知事宜,都应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沟通。

  如今有很多城市都作出了限购令,而这主要也是为了控制当地的房价,避免出现房价畸形增高的情况。但无论是国务院出的限购令还是各地的限购政策,这也只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文件,不能算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购房者没有购房资格,但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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