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二审期间发现新罪如何处置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21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在上诉时效之内上诉,那么就会开启二审程序,二审的结果有可能改判。那么,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受贿罪二审期间发现新罪如何处置?今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最新贪污罪二审辩护词范文,请大家阅读。

  一、受贿罪二审期间发现新罪如何处置

  1、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定罪量刑;

  2、根据第70条的规定,将对漏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一判决的宣告刑进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其中);

  3、根据第71条的规定,经第二个阶段所决定执行的刑罚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后,将未执行的刑期与对新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

  法律条文: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怎样的?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受贿罪二审期间发现新罪如何处置,以及刑事诉讼二审程序。要是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清楚如何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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