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8-16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说现代社会对于环境保护是十分严格的,在现在对于环境的污染特别是导致了人员的损害的是需要依法赔偿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1、信访科根据来访群众填写《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申请表》,初审明确致害人、损失状况和调解请求。

  2、信访科根据支队主管领导的批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辖区当日内转交相关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应根据轻重缓急,在三日内进行现场初查,制作初查报告报信访科审查。

  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将《申请表》返回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控致害方,告知其在十五日内答辩并负责提供有关证据。

  4、被控致害方按期提交答辩的,信访科应于收悉答辩材料的当日内填写《立案登记表》并通知相关监察大队,被控致害方逾期不提交答辩的或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处理的,由信访科制作《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处终止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5、信访科或监察大队可采取现场勘验,拍照、录音、录像、询问当事人,检查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等手段以得到弄清事情原委的目的,于立案7日内将调查报告并现场材料报支队务会审查。

  6、对调查终结的案件按管辖由信访科或监察大队书面约见致害方,由主管支队长与致害方就案件的要害问题进行认定。

  7、由主管支队长主持召开受害、致害双方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调解会,监察人员陈述调查意见,当事人双方就致害责任、是否赔偿、赔偿金额等问题公开辩论,信访科制作会议纪要。调解会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8、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意见后,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加盖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公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对达不成赔偿协议或一方不参加调解会的,信访科制作《污染纠纷调解终结书》,由相关科队送达双方当事人。

  9、案件终结后,信访科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

  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人身损害赔偿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文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系被害人之父),男,19XX年7月28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在昆明市XX路XX号。

  乙方:XX,男,汉族,19XX年1月29日生,身份证号:XX242419XX0129XX59,住昆明市XX号XX号。

  甲乙双方因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垫付医药费、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2158.39元。

  二、甲方未能获得足额赔偿的部分,由乙方协助向XXX人民法院申请追加XXX、XX为被告,由其二人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

  三、乙方支付赔偿费用后,甲方应当全面配合乙方向法官求情,减轻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乙方实际支付赔偿费用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调解

  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上一篇: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报警吗

下一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样处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