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3-11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担保法中,对于债务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房屋抵押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有些人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买卖房屋,可是原先就已经在房屋上设立了抵押权了,那么设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履行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设定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取得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也没有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依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34条的规定,房屋管理机关不能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合同履行不能,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法院应当向买受人释明,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经释明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买受人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行使涤除权,法院应予准许,并判决买受人直接代出卖人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再将该部分款项从未付购房款中予以扣除,待抵押权消灭后再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的,房屋管理部门是不能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转移的,所以合同就无法履行,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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