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06

  在父母去世之后,就会涉及到对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这是无可避免的,但如果父母本身不存在合法遗产的话,那也就不需要进行继承了。那通常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呢?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分割方式又有哪些?

  一、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上一篇:遗嘱公证有效期是多长?

下一篇: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