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02

  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接触到到的协议书,它可以确保我们在执行合同时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被保护,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就可以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要求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但是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无效的么,在这里,小编将为大家做出解答。

  一、合同无效的情况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只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才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8、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法

  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综上所述,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订立合同的有效主体本着合法,协商一致,平等的原则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而违约责任条款虽然不是合同订立的必要条款,但是小编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违约责任条款清晰明确地签入其中,这可以使自身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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