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如何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03

  双方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违约金条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必须要写清楚。其中有的合同还规定了定金,要求买方支付一笔定金,当合同违约的时候,双方会按照定金条款对定金做出处理。那么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给出的说法。

  一、违约金和定金指的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给付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违约金和定金有何区别?

  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

  三、合同中同时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如何处理?

  由于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定金,具有违约定金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方式适用,而不能并用。但本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由于定金分为立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合同法只对违约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的适用做出限制,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在一方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方式可以并用。

  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一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中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条款的,发生违约后,一方只能主张违约金或者定金,不得要求对方同时承担。通常情况下,守约方应该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赔偿方案执行。大家知道了违约金和定金如何处理,当遇到合同违约的时候,就知道如何主张损失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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