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18

  一些家庭的亲人去世前,为了处理遗留在世的财产,会立下各种形式的遗嘱。在遗嘱生效后就将会有响应的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那么,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是什么呢?

  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即是遗产管理人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遗产管理人

  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综上所述,抚养费并不涵盖报辅导班的费用,但假如这笔费用对于一方经济难以承担,可以要求另一方分担,双方根据彼此的工资水平和生活状况,通过共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未来。

  职责范围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 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 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上一篇: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

下一篇: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办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