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3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的话,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相关争议。那么,此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进行劳动仲裁呢?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相关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3、当事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申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

  4、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当事人予以补充。

  5、当事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6、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


上一篇: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规定

下一篇: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主张应该在何时提出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